鄭州:300萬元品牌餐飲消費券今起發放
(資料圖)
原標題:300萬元品牌餐飲消費券今起發放
記者從鄭州市商務局了解到,7月21日開始,第四屆“醉美·夜鄭州”消費季品牌餐飲消費券發放活動,將通過“云閃付”平臺正式上線,活動持續至月底。
本次餐飲消費券共計發放300萬元。消費券分為正餐、小吃、燴面、茶飲四個類別,面值分別為25元、15元、15元、5元。活動期間,每天發放額度30萬元,其中正餐類消費券3200張,小吃類消費券6000張,燴面類消費券4000張,茶飲類消費券1.4萬張。
本次消費券活動從7月21日至30日。期間正餐類、燴面類、茶飲類消費券每天上午10:00開始發放;小吃類消費券每天早上6:00開始發放。餐飲消費券以電子券形式發放,采用“立減”方式核銷。消費者在付款時,登錄“云閃付”平臺(或通過“鄭好辦”平臺活動頁面)查看消費券實時額度,在有剩余名額的情況下,出示“云閃付”APP生成的動態“付款碼”,由收銀員掃碼完成支付核銷。
活動期間,每人每個品類最多可領取使用3張消費券,每天每個品類限使用1張;消費達到滿減標準的,自動核銷,早到早得,用完為止。其中,25元券在消費滿50元時使用;15元券在消費滿30元時使用;5元券在消費滿10元時使用。消費券當天未使用的,直接累計到次日參與核銷;活動結束時仍未使用的,予以回收。消費券可與商家提供的打折、減免疊加使用。
本次餐飲消費券發放活動,所有在鄭人員(包括外地來鄭人員)均可參與,限在第四屆“醉美·夜鄭州”消費季活動中獲得“十佳”正餐、特色小吃、燴面和茶飲榮譽的餐飲品牌線下實體門店使用(參與活動商家以“云閃付”活動頁面顯示門店為準)。
市商務局明確,活動嚴禁以虛假交易等方式套取消費券補貼,對有以上行為的單位和個人,取消活動參與資格;涉嫌違法的,依法追究法律責任。(記者 曹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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