督促化解欠薪隱患!人社部等四部門開展勞動用工專項行動 快資訊
近日,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全國總工會等四部門下發通知,決定自2023年6月至12月,在全國部署開展勞動用工“查風險 強協商 保支付 促和諧”專項行動。行動將通過加強風險動態監測、集中指導開展集體協商要約、分類推動企業開展工資集體協商,及時督促企業妥善化解基層欠薪矛盾隱患,促進勞動關系和諧穩定。
按照通知部署,專項行動將分為開展風險摸排、開展協商要約、開展指導服務、開展示范引領四個階段統籌推進。
一、開展風險摸排
(資料圖)
6月中旬至7月中旬,各級協調勞動關系三方機制要全面梳理排查欠薪風險隱患。借助勞動關系協調員、工會勞動法律監督員、集體協商指導員等各方力量,以欠薪風險為重點,主動上門為企業開展勞動用工法治“體檢”服務,了解企業用工、工資發放等情況,對存在的勞動用工法律風險開出“用工處方”,提出改進建議。結合部門間共享的企業繳稅、繳費、還貸、物流等數據信息,綜合分析研判企業風險等級,建立工作臺賬,明確整改事項、整改時限和整改負責人,做到整改一條消除一條,力爭將欠薪等勞動關系風險隱患消除在萌芽狀態。
二、開展協商要約
7月下旬至8月中旬,各級協調勞動關系三方機制要積極引導支持企業與工會開展“要約行動”。基層工會要主動開展“要約行動”,上級工會幫助和指導基層工會依法行使要約權。引導生產經營正常、經濟效益穩定且發展勢頭良好的企業,重點就職工技能要素參與企業分配、育齡職工彈性工作方式等進行集體協商。指導生產經營困難企業與職工重點協商調整薪酬水平、支付周期,努力穩定工作崗位。對因兼并、解散、破產等原因,致使集體合同或專項集體合同無法履行或部分無法履行等情形的企業,依照法定程序變更、解除集體合同或專項集體合同。以貨運、網約車、網約配送等行業的頭部平臺企業為重點,推動建立協商協調機制,定期就計件單價、抽成比例、在線時長、派單量、極端天氣補貼等開展協商,明確相關標準調整程序、矛盾糾紛解決機制,從源頭上消除勞動關系風險隱患。
三、開展指導服務
7月下旬至12月中旬,各級協調勞動關系三方機制要加強分類指導,幫助企業用好惠企政策,助力企業恢復元氣,支持企業穩崗擴崗促就業。加強與市場監管、稅務等部門的聯系,以新辦企業為重點,通過免費發放用工指南、組織線上講座等多種方式宣傳勞動法律法規政策,指導企業建立健全工資支付、民主管理等內部規章制度,引導職工有序參與企業管理,保障勞動者的知情權、參與權、表達權和監督權,有效防范因制度不健全導致的勞動報酬爭議。對符合法定情形確需裁員的企業,指導其提前30日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并向當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報告裁減人員方案,依法履行程序。對因企業裁員產生的失業人員,要有針對性地開展就業援助、心理指導、技能提升等服務,幫助失業人員盡快再就業。對可能引發大規模裁員、集體停工、集體討薪等苗頭性、傾向性重大風險隱患,要提前介入,主動上門,有效指導化解。
四、開展示范引領
各級協調勞動關系三方機制要以今年即將開展的第一屆全國和諧勞動關系創建工作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評選表彰為契機,大力宣傳企業在健全勞動關系協調機制、矛盾調處機制、爭議多元處理機制、勞動者權益保障機制,積極防范化解欠薪等勞動關系風險矛盾方面的典型做法,營造防范欠薪風險、構建和諧勞動關系的良好社會氛圍。積極推進區域和諧勞動關系高質量發展改革創新試點,創新完善根治欠薪制度機制和方式方法,形成一批可推廣可復制的典型經驗和做法。
(總臺央視記者 閆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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