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年的專升本課程上9天后退款,要扣20%學費?培訓機構回應:課時費不是平均的 環球熱資訊
近日,王女士報名了濟南長清區廿書教育培訓的專升本課程,連帶定金共繳納了11980元,在上了三周課程,共計44.5個課時網課后想要退款。培訓機構扣除了2225元學費,以及2000元定金后,共退還王女士7575元。她認為培訓機構的收費標準不合理。對此,記者聯系到報名的李老師,他表示“關于退費標準計算得很清楚,并給了該同學相關解釋,具體可以讓班主任老師再進行協商和溝通”。律師表示,雙方對后續退費約定不明,建議協商處理。
(資料圖片僅供參考)
1年課程9800元 上了三周退學要扣2225元
“按照50元/節課來算,怎么算怎么不合理。”王女士在2月份報名了長清區廿書教育培訓的專升本課程,繳納了2000元定金后,在5月份開課前又繳納了9800元的后續費用,該班次為線下班,但鑒于在校期間,只能學習線上網課。
在為期不到一個月的網課學習后,她想要退掉課程,報名老師告訴她按照每節課50元扣除學習費用,以及2000元的報名定金,共收費4225元。“這個課程是一年的,現在一共上了9天的課程,后面還有11個多月的課程沒上。”她表示該課程的期限為一年,而現在上課進程才過去了三周,就扣除了2000多元的學費,認為該扣費方式不合理。
她向記者提供了一份定金收據,收據顯示“報名費作為定金不退”,除此以外還有當時報名老師的聯系方式和機構名稱。在退費過程中,培訓機構也曾出具了一份王女士已完成的詳細的課程表。根據表格顯示,她在三周時間內,共學習了9天課程,包含了44.5個學時,每節課時間在45分鐘。
報名收據
機構出具已完成的詳細課程表
此外,培訓機構還出具了一份詳細的扣費標準,顯示2000元為已付報名費,2000報名費不退因已下發報名大禮包及報名網課,以及前期的各種服務(學員維護、宿舍安排、教室安排的費用)、網課App開通費用等。應扣課時費為2225元(課時至2023.6.12共計44.5課時×50元),最終可退費用結算為7575元。
報名老師:已向學生詳細解釋過 可以再進行協商
6月30日,記者根據報名時收據上的電話,聯系到長清廿書教育培訓的李老師。“所有的核算標準及流程,財務老師已經給了他一個明細,總共上了44.5個課時,加上報名的定金。”他告訴記者。
李老師表示,2000元作為報名費定金是不退的。“當時交費的時候,包括招生老師、班主任老師,應該都有第一時間去告知她了。”對于50元/課時的收費標準,他說相關老師已經算得很清楚并且也給她一個解釋。“肯定不能按比例來扣,像我們上課的高校老師,每位老師的工資也有可能不是平均下來的,老師的價值也在里面。”他說。
“既然學生提出了這樣一個問題,我們也會積極地去聯系她,也可以讓學生再聯系班主任老師去協商。”李老師說,他并非該事情的直接負責人,表示會讓直接負責的班主任回應,截至發稿前,記者未得到相關回復。
律師:雙方對退費標準沒有約定 建議按實際產生費用協商
對此,山東爭渡律師事務所律師黃西文表示,“在繳納定金時,培訓機構寫明的“定金不退”指的是如若學生在繳納全款前放棄購買全部課程,那么按照收據所寫,定金是不予退還的。但該學生已經繳納完畢全款,涉及的定金退還應在后續的課程合同中規定清楚。”他表示,雙方沒有簽訂具體的合同情況下,屬于對退費標準約定不明。
“教育機構應按照具體的服務費用進行結算,根據一般合理的退費方式來進行退費。”黃律師表示,雙方沒有約定,那就應按照實際產生費用來進行退費。他建議雙方先進行協商,協商不成可以選擇法律程序解決。
黃律師提醒,雙方產生退費糾紛的主要原因是事前沒有進行合同約定,那么在以后報名課程時雙方可以簽訂具體協議。“最好簽一個比較完整的合同,寫明退費標準,就不會產生爭議,一旦出現糾紛,有可進行評判的標準”。
新黃河客戶端記者:郭夢桐 編輯:鄭楚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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