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南京最新幼兒園+小學+初中+高中學校收費標準出爐_熱資訊
(資料圖片)
2020年8月,南京市教育局下發《》,重申教育收費規定。
通知要求,學校要嚴格按照規定項目和標準收費。學校收費項目包括學費、住宿費、服務性收費和代收費,嚴禁學校違反規定擅自設立收費項目或自行提高收費標準等違規收費行為。通知還規定,要規范服務性收費和代收費行為。服務性收費包括伙食費。義務教育學校代收費項目包括社會實踐活動費、校服費,普通高中代收費項目包括社會實踐活動費、校服費、教材費、作業本費。服務性收費和代收費必須堅持自愿、非營利原則,不得強制向學生收取。
通知還對退費管理作出嚴格規定。入學新生在3個月內因體檢不合格退學的以及未正式上課自行退(轉)學的,退還全部學費、住宿費;學生自行退(轉)學,就學時間在3個月以內的,退還一半學費、住宿費;超過3個月的,不退學費、住宿費。
學生休學期間不交納學費、住宿費。休學期滿復讀,按隨讀年級收費標準收取學費、住宿費。
學校對開學申請資助的新生和上學期已經受助的學生,要直接辦理入學和升學手續,暫緩收取學費、社會實踐活動費、住宿費等相關費用,待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后再按實際情況給予資助,不得采取“先收后退”的方式。
各學齡段教育收費公示表如下:
標簽:
相關熱詞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