麗江市政協(xié)原副主席木崇根被公訴,在麗江任職超30年
(資料圖片)
正義網記者8月25日從最高人民檢察院獲悉,云南省麗江市政協(xié)原黨組副書記、副主席木崇根(副廳級)涉嫌受賄罪一案,由云南省監(jiān)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經云南省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由迪慶藏族自治州人民檢察院依法向迪慶藏族自治州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木崇根享有的訴訟權利,并依法訊問了被告人,聽取了辯護人的意見。迪慶藏族自治州人民檢察院起訴指控:被告人木崇根利用擔任麗江古城保護管理委員會副主任、古城管理公司總經理、古城保護管理局局長,永勝縣委副書記、縣長,玉龍縣委書記,麗江市委常委、統(tǒng)戰(zhàn)部部長,麗江市委常委、常務副市長等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shù)額特別巨大,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圖片來源:云南麗江警方微信
正義網記者注意到,2022年11月7日,云南省紀委監(jiān)委通報木崇根被查。
公開資料顯示,木崇根,男,納西族,中共黨員,云南玉龍人,1965年12月出生,省委黨校研究生學歷,自1985年8月參加工作開始,便長期留在麗江地區(qū)。曾任麗江地區(qū)稅務局直屬分局局長、麗江古城保護管理局局長、麗江市委常委、統(tǒng)戰(zhàn)部部長等職。2015年5月至2017年11月期間,木崇根短暫離開麗江,轉任西雙版納州委常委、景洪市委書記,后于2017年11月回到麗江,任麗江市委常委、常務副市長。2021年9月,木崇根任麗江市政協(xié)黨組副書記、副主席,直至被查。
來源:檢察日報正義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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