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業賄賂、虛假宣傳……海南公布一批典型案例
今年以來,海南省市場監督管理局在全省組織開展2023年反不正當競爭“守護”專項執法行動,重點聚焦網絡、民生領域和企業商業標識、商業信譽保護問題,深入開展綜合治理。為充分發揮典型案例警示教育作用,現公布一批專項行動中查辦的不正當競爭典型案例。
【資料圖】
案例1:海口某儀器有限公司商業賄賂案
案情簡述:根據轉辦線索,發現當事人與海口市某質量監測站在儀器設備、檢測試劑采購交易中,為得到時任該質量監測站負責人王某(已另案處理)在中標前的關照及以后合同履行,并幫助貨款及時回籠,分兩次以現金方式賄賂王某,第一次行賄10萬元,第二次行賄20萬元,兩次行賄款均從當事人的備用金支取,當事人以營業外支出科目入賬。
處理決定: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第七條第一款第一項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第十九條的規定,罰款21萬元。
案例2:三亞某餐飲管理有限公司商業賄賂案
案情簡述:根據投訴舉報線索,調查發現當事人自2023年2月以來,為排擠其他競爭對手,爭取更多的交易機會,獲取更多的利益,在經營加工海鮮過程中,采取給付拉客妹一定比例回扣,吸引其帶客上門消費的經營方式進行經營,回扣比例為所帶客人海鮮加工費的60%,支付方式為消費后當日晚上微信轉賬支付。經查,當事人采取上述方式給付拉客妹回扣金額共計1148元,回扣款均未如實計入法定財務賬冊,且當事人未建立商品進銷臺賬、未建立財務賬冊,故違法所得無法計算。
處理決定:當事人的行為違法了《海南自由貿易港公平競爭條例》第二十一條第二項和《海南經濟特區反不正當競爭條例》第十八條的規定,依據《海南經濟特區反不正當競爭條例》第四十三條的規定,罰款15萬元。
案例3:某(海南)科技有限公司不正當有獎銷售案
案情簡述:根據投訴線索,調查發現當事人在“月滿中秋贏好禮拉新抽獎”活動中設置的一等獎獎項為“特斯拉model3”一輛,因中獎者未領取車輛,經雙方協商,當事人以完稅后銀行轉賬21.4萬元的方式兌獎給中獎者,抽獎式有獎銷售活動最高獎的金額超過5萬元。
處理決定: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第十條第三項和《規范促銷行為暫行規定》第十七條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第二十二條的規定,責令當事人停止違法行為,罰款5萬元。
案例4:海口某科技有限公司虛假宣傳案
案情簡述:根據轉辦線索,調查發現當事人在天貓購物平臺經營的網店銷售的“德國默氏美芭克硅凝膠劑”(化妝品)宣傳具有“修復、祛疤”等治療功效廣告用語。當事人屬于首次違法,積極配合調查,及時主動改正,涉案金額較少,違法情節輕微,社會危害性較小。
處理決定: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了《海南經濟特區反不正當競爭條例》第十條第一款的規定,依據《海南經濟特區反不正當競爭條例》第三十五條第一款的規定,責令當事人停止違法行為,消除影響,并處2000元的罰款。
案例5:海口龍華某蔬菜攤價格欺騙損害消費者權益案
案情簡述:執法人員現場專項檢查發現當事人對同一商品使用兩套價格,低價報價,高價結算,將標價3元/市斤的西紅柿按4元/市斤的價格結算收取顧客貨款。
處理決定: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了《海南經濟特區反不正當競爭條例》第八條第三項的規定,依據《海南經濟特區反不正當競爭條例》第三十四條的規定,責令當事人改正違法行為,處1000元的罰款。
下一步,海南省市場監管部門將持續依法嚴厲打擊仿冒混淆、虛假宣傳等不正當競爭行為,著力維護公平競爭市場秩序。希望廣大經營者和消費者及社會各界積極監督,若發現不正當競爭違法線索,請及時撥打12345、12315投訴舉報。一經查實,市場監管部門將依法嚴肅處理。
記者:李夢瑤
來源:海南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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