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是公司倒閉了員工的工資怎么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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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是公司倒閉了員工的工資怎么辦
公司倒閉了員工的工資處理方式是由公司的破產財產清償。
1.債務人所欠職工的工資和醫療、傷殘補助、撫恤費用,所欠的應當劃入職工個人賬戶的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費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支付給職工的補償金,不必申報,由管理人調查后列出清單并予以公示。找法網提醒,職工對清單記載有異議的,可以要求管理人更正;管理人不予更正的,職工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在破產清算程序中,破產財產在清償破產費用和共益債務后,優先清償破產企業所欠職工的工資和醫療、傷殘補助、撫恤費用,所欠的應當納入職工個人賬戶的基本養老保險費用、基本醫療保險費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支付給職工的補償金。
二、企業倒閉破產清算程序是怎樣的?
企業倒閉破產清算程序如下:
1.成立清算組。人民法院應當在宣告企業破產之日起十五日內成立清算組。
2.清算組接管破產公司。人民法院宣告企業破產后,破產企業由清算組接管。
3.破產財產分配。分配破產財產,由清算組提出分配方案,在債權人會上討論通過,報人民法院批準后由清算組具體執行。
4.清算終結。破產財產清算分配完畢,由清算組向人民法院匯報清算分配工作的情況,并申請人民法院裁定破產終結,未得到清償的債權,不再進行清償。
5.注銷登記。破產財產分配完畢,清算組向破產公司的原登記機關申請注銷原公司登記。
三、企業倒閉后會重組嗎
企業倒閉后可能會重組。根據《企業破產法》第七十條規定,債務人或者債權人可以依照本法規定,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請對債務人進行重整。債權人申請對債務人進行破產清算的,在人民法院受理破產申請后、宣告債務人破產前,債務人或者出資額占債務人注冊資本十分之一以上的出資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重整。第七十一條規定,人民法院經審查認為重整申請符合本法規定的,應當裁定債務人重整,并予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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