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中案!私搭浮橋案審判長疑頂替他人上大學(xué)
近日,“吉林洮南私搭浮橋,因收費村民一家18口被判尋釁滋事”一案引發(fā)社會關(guān)注。7月9日,有媒體從舉報者丁永恒處獲悉,該案一審審判長孫某系冒用他人名字上大學(xué)。
7月9日,舉報人丁永恒說,黃德義案一家18口因私搭浮橋收費,被判尋釁滋事案一審判決的審判長是孫某,他曾是冒用他人名字上的大學(xué)。
《洮南市人民法院審判團隊組成人員名單》顯示,該院只有一名審判人員叫“孫利”丁永恒說,之所以發(fā)現(xiàn)此事,是因為2019年3月25日,他的女兒丁某被吉林省白城市洮南人民法院一審以聚眾斗毆罪、尋釁滋事罪,判處有期徒刑7年,“我認為這個案子判決有問題。目前,我和律師已向吉林高法申訴,吉林高法已召開案件問詢會。我在不斷申訴過程中,被人告知該案的審判長孫某為冒名頂替他人上大學(xué),遂開始走訪了解。”后來,他找到了孫某的老家,了解到其原名叫曹某軍,家中排行老六,人送外號“曹六哥”。
(資料圖片)
查證屬實
孫某已被免職
丁永恒說,隨即,他先后向洮南市紀委、白城市紀委實名舉報孫某。2022年6月14日,洮南市第十九屆人大常委會第三次會議,免去了孫某洮南市人民法院刑事審判庭庭長、審判委員會委員、審判員職務(wù)。
孫某被免職
同年7月11日,洮南市紀委向他告知了事件的調(diào)查結(jié)果:孫某,真實姓名曹某軍,冒用孫某的姓名參加高考上大學(xué)的問題查證屬實,給予黨內(nèi)嚴重警告處分。
根據(jù)2022年9月1日,洮南市人民法院工作人員回復(fù)丁永恒的錄音顯示,工作人員就“其舉報孫某系假法官”一事回應(yīng)稱,紀委已有明確處理結(jié)果。丁永恒多次追問處理結(jié)果,法院工作人員稱,法院按照紀委的處理意見處理,“給他處以嚴重警告。”
對此,丁永恒不服,孫某冒名頂替他人上大學(xué),有關(guān)部門查證屬實,卻僅處以黨內(nèi)嚴重警告,“他的判決有問題,還是個冒名頂替他人上大學(xué)的假法官,結(jié)果僅僅革去審判長職務(wù),黨內(nèi)嚴重警告處分,我不服。”
來源:央廣網(wǎng)微信公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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