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總承包是否能分包
【資料圖】
工程總承包是否能分包
工程總承包能分包。我國法律規定,建筑工程總承包單位可以將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發包給具有相應資質條件的分包單位;但是,除總承包合同中約定的分包外,必須經建設單位認可。而且施工總承包的,建筑工程主體結構的施工必須由總承包單位自行完成。
《建筑法》第二十九條
建筑工程總承包單位可以將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發包給具有相應資質條件的分包單位;但是,除總承包合同中約定的分包外,必須經建設單位認可。施工總承包的,建筑工程主體結構的施工必須由總承包單位自行完成。
建筑工程總承包單位按照總承包合同的約定對建設單位負責;分包單位按照分包合同的約定對總承包單位負責。總承包單位和分包單位就分包工程對建設單位承擔連帶責任。
禁止總承包單位將工程分包給不具備相應資質條件的單位。禁止分包單位將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
二、工程總承包和施工總承包的區別是什么
1.定義上的區別:工程總承包是指從事工程總承包的企業受業主委托,按照合同約定對工程項目的勘察、設計、采購、施工、試運行(竣工驗收)等實行全過程或若干階段的承包。工程總承包企業對承包工程的質量、安全、工期、造價全面負責。施工總承包,是指建筑工程發包方將全部施工任務發包給具有相應資質條件的施工總承包單位。
2.承包范圍不同。
(1)工程總承包:承包范圍最廣:從項目資金管理、勘察、設計、施工(包括各項目、各專業)、請施工監理、辦理工程竣工驗收手續,提交各項工程資料。
(2)施工總承包:從業主或工程總承包處接受投資及施工圖,負責整個工程所有分項;各個專業的全部施工任務,接受業主及業主委托監理及質量監督部門的監督。辦理工程竣工驗收手續,提交各項工程資料。
三、工程總承包如何確認收入
找法網提醒您,工程總承包收入確認分為會計上確認收入和稅收上確認收入。施工企業工程施工和提供勞務、作業,以及出具的工程價款結算賬單經發包單位簽證后,確認為營業收入的實現;產品銷售和商品交易,以發出商品,同時收訖貨款或取得應收貨款憑證時,確認為營業收入的實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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