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普丨Ⅳ級、Ⅲ級、Ⅱ級、Ⅰ級……你想知道的“應急響應”知識都在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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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4日18時
水利部
針對北方4省區啟動
水旱災害防御Ⅳ級應急響應
積極應對新一輪強降雨過程
水旱災害防御應急響應
怎么分類?
什么時候啟動?
啟動后采取哪些行動?
需要做哪些善后工作?
一起來看~
01
水旱災害應急響應分類
根據預報可能發生或已經發生的水旱災害性質、嚴重程度、可控性和發展程度、發展趨勢、影響范圍等因素,水利部水旱災害防御應急響應分洪水防御、干旱防御兩種類型,啟動和終止時針對具體流域和區域,級別分別從低到高分為四級:Ⅳ級、Ⅲ級、Ⅱ級和Ⅰ級。
特殊情況下,可根據雨情、水情、汛情、旱情、工情、險情及次生災害危害程度等綜合研判,適當調整應急響應級別。
水利部啟動洪水、干旱防御應急響應時,相關流域管理機構和地方水行政主管部門應及時啟動相應等級應急響應,共同做好防御工作。
02
洪水防御應急響應啟動條件
Ⅳ級應急響應
當出現以下情況之一時,啟動洪水防御Ⅳ級應急響應:
(1)綜合考慮氣象暴雨(或臺風)預警,預報將發生較強降雨過程,可能引發較大范圍中小河流洪水
(2)預報大江大河干流重要控制站可能發生超警洪水或編號洪水
(3)預報有2條及以上主要河流重要控制站可能發生超警洪水,且涉及2個及以上省(自治區、直轄市)
(4)大江大河干流一般河段或主要支流堤防出現可能危及堤防安全的險情
(5)中型水庫(含水電站,下同)出現可能危及水庫安全的險情或發生超設計水位情況
(6)小型水庫發生可能危及水庫安全的險情,可能威脅周邊城鎮、下游重要基礎設施、人員安全等
(7)全國山洪災害風險預警中單個片區有20個縣區風險預警級別達橙色及以上或發生較大山洪災害
(8)預報省級調度的國家蓄滯洪區需啟用
(9)地震等自然災害造成水利工程出現險情需要啟動洪水防御Ⅳ級應急響應的情況。
Ⅲ級應急響應
當出現以下情況之一時,啟動洪水防御Ⅲ級應急響應:
(1)綜合考慮氣象暴雨(或臺風)預警,預報將發生強降雨過程,可能引發大范圍中小河流洪水
(2)預報大江大河干流重要控制站可能發生超保洪水
(3)預報2條及以上主要河流重要控制站可能發生超保洪水,且涉及2個及以上省(自治區、直轄市)
(4)預報七大流域中某一流域可能發生流域性較大洪水
(5)大江大河干流重要河段堤防出現可能危及堤防安全的險情
(6)大中型水庫出現可能危及水庫安全的嚴重險情或發生超校核水位情況
(7)小型水庫發生漫壩或垮壩,可能嚴重威脅周邊城鎮、下游重要基礎設施、人員安全等
(8)河流發生Ⅱ級風險堰塞湖
(9)全國山洪災害風險預警中單個片區有20個縣區風險預警級別達紅色或發生重大山洪災害
(10)預報流域防總調度的國家蓄滯洪區需啟用
(11)地震等自然災害造成水利工程出現險情需要啟動洪水防御Ⅲ級應急響應的情況。
Ⅱ級應急響應
當出現以下情況之一時,啟動洪水防御Ⅱ級應急響應:
(1)綜合考慮氣象暴雨(或臺風)預警及當前雨水情,預報七大流域中某一流域可能發生流域性大洪水
(2)大江大河干流一般河段及主要支流堤防發生決口
(3)中型水庫發生垮壩,可能威脅周邊城鎮、下游重要基礎設施、人員安全等
(4)河流發生Ⅰ級風險堰塞湖,或發生跨省且Ⅱ級風險堰塞湖
(5)發生特別重大山洪災害
(6)預報國家防汛抗旱總指揮部(以下簡稱國家防總)調度的國家蓄滯洪區需啟用
(7)地震等自然災害造成水利工程出現險情需要啟動洪水防御Ⅱ級應急響應的情況
Ⅰ級應急響應
當出現以下情況之一時,啟動洪水防御I級應急響應:
(1)綜合考慮氣象暴雨(或臺風)預警及當前雨水情,預報七大流域中某一流域可能發生流域性特大洪水
(2)大江大河干流重要河段堤防發生決口
(3)大型水庫發生垮壩,可能嚴重威脅周邊城鎮、下游重要基礎設施、人員安全等
(4)預報國務院決定的國家蓄滯洪區需啟用或重要堤防棄守、破堤泄洪
(5)地震等自然災害造成水利工程出現險情需要啟動洪水防御I級應急響應的情況
03
洪水防御應急響應行動
會商機制
Ⅳ級:防御司司長主持會商會,對防汛工作作出部署,并將情況報分管副部長。
Ⅲ級:水利部分管副部長主持會商會,對防汛工作作出部署,并將情況報部長。
Ⅱ級:水利部部長或分管副部長主持會商會,對防汛工作作出部署,并將分管副部長會商情況報部長。
I級:水利部部長主持會商會,對防汛工作作出部署。
文件下發和上報機制
根據會商意見,水利部向有關省級水行政主管部門及有關流域管理機構和單位發出通知,通報關于啟動洪水防御應急響應的命令及有關洪水防御等情況,對做好相應的汛情預測預報預警、水工程調度、山洪災害防御、堤防巡查和搶險技術支撐等工作提出要求。通知抄送國家防汛抗旱總指揮部辦公室。
水利部向中共中央辦公廳和國務院辦公廳報送響應啟動信息。
調度指揮機制
工作組和專家組派出機制
Ⅳ級:根據需要于應急響應啟動后24小時內,派出工作組或專家組赴一線,協助指導地方開展洪水防御工作。
Ⅲ級:根據需要于應急響應啟動后18小時內,派出工作組或專家組赴一線,協助指導地方開展洪水防御工作。
Ⅱ級:根據需要于應急響應啟動后12小時內,派出部領導或總師帶隊的工作組赴一線,協助指導地方開展洪水防御工作,同時派出專家組加強技術指導。
I級:根據需要于應急響應啟動后8小時內,派出部領導帶隊的工作組赴一線,協助指導地方開展洪水防御工作,同時派出專家組加強技術指導。
預測預報機制
洪水預警發布機制
信息報送機制
宣傳報道和信息發布機制
搶險技術支撐及對外聯絡機制
04
干旱防御應急響應啟動條件
Ⅳ級應急響應
當出現以下情況之一時,啟動干旱防御Ⅳ級應急響應:
(1)預報2個及以上省(自治區、直轄市)可能同時發生輕度干旱(農業旱情或城鄉居民因旱臨時性飲水困難情況達到輕度干旱等級)或1個省(自治區、直轄市)可能發生中度干旱(農業旱情或城鄉居民因旱臨時性飲水困難情況達到中度干旱等級)
(2)預報2座大中型城市可能同時發生輕度干旱或1座大中型城市可能發生中度干旱
(3)七大流域中某一流域多個江河湖庫重要控制站水位(流量)低于旱警水位(流量)
(4)其他需要啟動干旱防御Ⅳ級應急響應的情況
Ⅲ級應急響應
當出現以下情況之一時,啟動干旱防御Ⅲ級應急響應:
(1)預報2個及以上省(自治區、直轄市)可能同時發生中度干旱或1個省(自治區、直轄市)可能發生嚴重干旱(農業旱情或城鄉居民因旱臨時性飲水困難情況達到嚴重干旱等級)
(2)預報2座大中型城市可能同時發生中度干旱或1座大中型城市可能發生嚴重干旱
(3)七大流域中某一流域多個江河湖庫重要控制站水位(流量)低于旱警水位(流量),且有發展趨勢
(4)其他需要啟動干旱防御Ⅲ級應急響應的情況。
Ⅱ級應急響應
當出現以下情況之一時,啟動干旱防御Ⅱ級應急響應:
(1)預報2個及以上省(自治區、直轄市)可能發生嚴重干旱或1個省(自治區、直轄市)可能發生特大干旱(農業旱情或城鄉居民因旱臨時性飲水困難情況達到特大干旱等級)
(2)預報2座大型及以上城市可能發生嚴重干旱或1座大型及以上城市可能發生特大干旱
(3)七大流域中某一流域多座供水大型水庫水位低于死水位
(4)其他需要啟動干旱防御Ⅱ級應急響應的情況
Ⅰ級應急響應
當出現以下情況之一時,啟動干旱防御I級應急響應:
(1)預報2個及以上省(自治區、直轄市)可能發生特大干旱
(2)預報2座大型及以上城市可能發生特大干旱
(3)其他需要啟動干旱防御I級應急響應的情況
05
干旱應急響應行動
會商機制
Ⅳ級:防御司司長主持會商會,對抗旱工作作出部署,并將情況報分管副部長。
Ⅲ級:水利部分管副部長主持會商會,對抗旱工作作出部署,并將情況報部長。
Ⅱ級:水利部部長或分管副部長主持會商會,對抗旱工作作出部署,并將分管副部長會商情況報部長。
I級:水利部部長主持會商會,對抗旱工作作出部署。
文件下發和上報機制
根據會商意見,水利部向有關省級水行政主管部門及有關流域管理機構和單位發出通知,通報關于啟動干旱防御應急響應的命令及有關干旱防御等情況,對做好相應的旱情預測預報預警、水工程調度等工作提出要求。通知抄送國家防辦。
水利部向中共中央辦公廳和國務院辦公廳報送響應啟動信息。
調度指揮機制
工作組和專家組派出機制
Ⅳ級:根據工作需要,向有關地區派出司局級領導帶隊的工作組。適時派出相關專業專家組。
Ⅲ級:根據工作需要,向有關地區派出司局級領導帶隊的工作組,并將工作組情況報分管副部長。適時派出相關專業專家組。
Ⅱ級:根據工作需要,向有關地區派出部領導或總師帶隊的工作組,并將工作組情況報部長、分管副部長。適時派出相關專業專家組。
I級:根據工作需要,向有關地區派出部領導帶隊的工作組,并將工作組情況報部長、分管副部長。適時派出相關專業專家組。
預測預報機制
預警發布機制
信息報送機制
宣傳報道和信息發布機制
06
善后工作
應急響應執行
強化應急響應執行,對不響應、響應打折扣的,嚴肅追責問責。
啟動水旱災害事件調查
水利部視情組織開展洪水旱災調查評估,地方水行政主管部門根據管理權限和有關工作職責開展調查評估。
下達水利救災資金
修復水毀工程
補償蓄滯洪區
評價水旱災害防御工作
(來源:水利部公眾號 摘自《水利部關于印發水利部水旱災害防御應急響應工作規程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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