誰在豪擲上億資金投資銀行理財?現金管理類產品被偏愛
本報(chinatimes.net.cn)記者盧夢雪 冉學東 北京報道
“不可能把所有的錢全放定期,買點活錢管理的理財也挺合適的。”存款收益率下行之下,低風險又兼具靈活性的的現金管理類理財不僅受到普通投資者的青睞,高凈值客戶也瞄準了“活錢理財”這一賽道。
(資料圖)
近期,隨著理財子公司陸續披露旗下產品二季度報告,《華夏時報》記者注意到,在部分現金管理類產品披露的前十大客戶中,個人客戶的高持倉頗受關注。
光大理財、民生理財、招銀理財等理財公司旗下的部分現金管理類理財產品均出現了個人客戶上億元持倉的情況,個人投資者持有份額甚至多于單個機構的持有量,有客戶將5億多元投向單只現金管理類理財產品。
相關分析人士指出,收益性、靈活性、底層資產多樣化投資等因素或許是高凈值客戶選擇現金管理類理財產品的原因,但也不排除一些民營企業的經營者,以個人身份用企業資金購買理財產品的情況。
被偏愛的現金管理類理財
超5億元投向單只現金管理類理財產品,“高凈值”客戶的投資操作愈發讓人看不懂。
近日,光大理財披露了旗下現金管理類產品“陽光碧樂活1號”2023年二季度的投資報告,記者注意到,其第一大客戶為“個人”,持有份額高達5.18億份,占總份額比例0.76%左右。
相比之下,該產品持有量第二的“機構”客戶僅持有3億多份,持倉占比0.48%左右。此外,該產品前十大客戶中有4名“個人”客戶的資產投入也達到了億元級別。
“個人”客戶超億元投資于單個理財產品,甚至高于“機構”客戶投資量的情況并不算少見。
如民生理財天天增利現金管理靈動款理財產品的單一持有量最大的也是“個人”,該客戶持有3.52億份,持倉占比0.28%;民生理財天天增利現金管理私享款前十大客戶持有份額也都達到了億級。招銀理財招贏日日享現金管理類理財計劃也有持有份額過億級別的客戶。
自2022年4月存款利率市場化調整機制建立以來,存款利率歷經兩輪大規模調降,當前,國有大行、股份制銀行的1年期存款利率多為1.65%,2年期、3年期、5年期存款利率多為2.05%、2.45%、2.50%。但部分城商行、農商行存款利率相對較高,3年期、5年期大額存單利率可以達到3.55%、4.05%。
根據普益標準的數據,2023年7月2日,全國精選60款現金管理類產品當周七日年化收益率平均值為2.29%,收益率介于與國有大行、股份行2年期、3年期定期存款利率之間。
記者注意到,陽光碧樂活1號在二季度末的七日年化收益率為2.4833%,若按這個收益率計算,意味著該產品第一大客戶一年可獲得1287.5萬元左右的收益,每天也有3.53萬元左右的收益。
“受到去年兩次破凈潮的影響,投資者的風險投資偏好尚處在一個緩慢的修復過程,現金管理類理財產品相對穩健,收益又高于一般的存款利率,所以受到低風險偏好的投資者歡迎。”招聯金融首席研究員董希淼向《華夏時報》記者分析道,由于現金管理類理財產品跟存款產品的風險等級不同,因此兩者的收益率不適合直接對比。
“當然,也不排除有一些民營企業的經營者,以個人身份用企業資金購買理財產品的情況。”董希淼表示。
《中國銀行業理財市場年度報告(2022年)》顯示,理財新規發布以來,銀行理財投資者數量持續增長。截至2022年底,個人理財投資者數量為9575.32萬人,占比99.01%。
“個人客戶是當前銀行理財產品的主要投資者,其中也存在一部分高凈值客戶,所以出現個人客戶大額投資現金管理類理財產品的情況并不奇怪。”董希淼分析稱,整體來看,購買銀行理財產品的機構客戶數量較少,金額也相對較少,雖然在當前經濟環境下部分機構投資者會選擇購買部分銀行理財,但整體占比并不高。
兼顧收益性及靈活性
《華夏時報》記者注意到,針對“強制贖回費”,部分理財產品說明書提到,針對當日單個產品投資者申請贖回(單次或累計)份額超過產品總份額的1%以上的贖回申請,產品管理人有權對超出1%以上的部分征收1%的強制贖回費用。
而上述現金管理類產品的單一產品份額持有量較高的大客戶基本都把持有占比控制在“1%”的界限之下。如上述光大理財最大客戶的持有份額占總份額比例為0.76%,其余理財產品的最大客戶持有份額占總份額的比例也基本低于1%。
“定期存款通常具有固定存期和存款金額,提前支取一般會按活期計算利息,或無法達到客戶的目標收益。而現金管理類產品通常具有更靈活的特點,允許個人客戶在一定范圍內自由申贖,提供更多的資金靈活運用和流動性。”8月2日,普益標準研究員姜玲向《華夏時報》記者分析指出。
此外,姜玲分析,多樣化投資或許也是部分高凈值客戶大額投資的原因。她認為,現金管理類產品通常可以投資于多種金融市場工具,如短期債券、貨幣市場工具等。這使得個人客戶可以通過投資現金管理類產品實現資產配置和風險分散,相比于單一的定期存款,具有更多的投資機會和策略。
為穩定產品規模,理財產品往往對大額贖回有一定限制。如很多理財合同中提到,當理財產品在某一開放日出現“巨額贖回”時,管理人可以根據理財產品當時的資產組合狀況決定全額贖回、部分延期辦理贖回、暫停接受贖回申請或延緩支付贖回款項。
姜玲認為,個人客戶的高持倉可能會加大該類銀行理財產品的管理難度。一方面,個人客戶大額投資現金管理類理財產品可能增加銀行在流動性風險方面的敞口,給機構帶來贖回風險管理的壓力;另一方面,個人投資者在專業知識和信息方面與機構存在差距,如果單一個人投資集中度較高,在債市或股市行情走牛時或會引起資金流出低風險產品,進而導致產品規模減少,增大該類產品贖回壓力。此外,單款現金管理類產品的規模達到一定程度后,機構在底層投資和風險控制等方面一般會傾向謹慎,降低收益目標,管理難度也會隨之增加。
“因此,銀行理財機構在注意加強投資者集中度管理、防止單款產品規模過大的同時,應進一步做好風險管理及投資者教育工作,助力理財市場平穩運行,確保投資者的權益和產品的穩健運作,同時根據客戶投資行為的特點進行風險評估和控制。”姜玲建議。
責任編輯:孟俊蓮 主編:張志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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