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州施行兩《條例》促進林下經濟發展 加強龍川江生態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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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楚雄州施行兩《條例》促進林下經濟發展 加強龍川江生態保護
近日,楚雄州人大常委會辦公室舉行《云南省楚雄州林下經濟促進條例》和《云南省楚雄州龍川江保護條例》公布施行新聞發布會,介紹相關情況并答記者問。
據楚雄州人大常委會黨組成員、秘書長、新聞發言人鐘建輝介紹,《云南省楚雄州林下經濟促進條例》經省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次會議批準,楚雄州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于4月15日公布,于7月1日起施行。該《條例》共26條,不分章節,以保護和合理利用森林資源,促進林下經濟健康有序發展,持續推進鄉村振興為宗旨,緊緊圍繞森林資源保護和合理利用,對林下經濟發展原則、林下經濟用地、林下經濟發展模式、產業發展導向、用地保障、扶持政策等方面進行規范。
《云南省楚雄州龍川江保護條例》經省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次會議批準通過,楚雄州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于6月26日公布,條例共31條,不分章節,于7月1日起施行,原《楚雄州龍川江保護管理條例》同時廢止。該《條例》以加強龍川江流域生態環境保護和修復,促進資源合理利用和綠美河湖、綠美楚雄建設,保障生態安全,實現人與自然和諧共生為立法主旨,實行流域管理與區域管理、統一管理與分級管理相結合的制度,對龍川江流域保護協調機制、管理機構、職能職責、社會參與、水污染防治、生態保護修復、資源合理利用等進行了規范。
(閔以榮)
(云南法制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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